1. <menuitem id="y64rb"><dfn id="y64rb"></dfn></menuitem>

    <bdo id="y64rb"></bdo>
  2. <option id="y64rb"></option>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年检工作
      年检工作
      >> 年检工作 当前位置: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会员服务 > 年检工作 >
      关于做好2020年贵州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日期:2020-06-01 14:38

      关于做好2020年贵州省税务师行业
      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黔税协发〔2020〕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贯彻中税协《关于2020年行业自律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0】0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防范业务风险,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会员依法服务、诚信经营,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现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就做好2020年我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加入行业协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团体会员自查内容
          1.业务执行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2.业务执行是否遵循行业业务规范指引。
          3.涉税专业服务是否诚信规范,是否遵守职业道德。
          4.内部管理制度(人事、财务、执业质量、业务档案)是否健全。
          5.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是否规范、真实。

          6.是否履行会员义务按期足额交纳会费。
          7.是否及时更新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含诚信记录子系统)内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信息情况。
          四、在事务所的个人会员自查内容

          1.业务执行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2.业务执行是否遵循行业业务规范指引。
          3.涉税专业服务是否诚信规范,是否遵守职业道德。
          4.是否按时完成后续教育课程。(按《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必须完成中税协网校http://www.cctaa-wx.cn/ 32学时,听课时长与完成时长同时达到32学时为合格。) 
          5.是否履行会员义务按期足额交纳会费。
          6.是否积极做好自身诚信记录维护工作。
          五、不在事务所的个人会员年检内容及方式
          1.是否按时完成后续教育课程。(按《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必须完成中税协网校http://www.cctaa-wx.cn/ 10学时,听课时长与完成时长同时达到10学时为合格。)
          2.是否履行会员义务按期足额交纳会费。
          3.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携带个人会员证原件到省税协办理年检。
          六、资料提交有关问题
          为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服务会员的质量和效率,中税协已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增加“资料报送”模块,具体功能包括单位会员线上报送资料、地方税协线上审核材料和反馈意见,该模块现已上线使用。本次年检采用网上填报与报送纸质材料并行的方式,7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各事务所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所有信息,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如填报信息不真实,协会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网上填报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
          (二)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省税协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团体会员自律检查报告一份(详见附件2);
          2、税务师事务所个人会员自律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3);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团体会员证》、《个人会员证》原件;
          5、《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原件(没有的不需要提交);
          6、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七、自律检查方式

           1.行业自查阶段。
          2020年6月1日- 2020年7月31日,为团体会员及在事务所的个人会员自查阶段。由各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ecctaa.com/),统一在“资料申报”模块按照模板上传。

          2.省税协检查阶段。

          各事务所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后,省税协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补正材料后重新提交。省税协将根据初审情况对团体会员和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个人会员进行专项抽查;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被信访举报、经营指标异常或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以及上年度提出整改意见的事务所,采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3.接受中税协抽查阶段。

          八、检查结果处理
          (一)省税协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和税务师提出整改意见。
          (二)整改后未能通过验收的,由省税协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结束后,省税协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自律检查结果,并将行业自律检查结果向税务部门通报,同时将自律检查结果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会员诚信记录。
       
          附件1:资料报送操作手册
          附件2:团体会员自律检查报告
          附件3:税务师事务所个人会员自律检查登记表
          附件4: 2020年自律检查资料报送模板

      黔税协发(2020)9号—附件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8年贵州省税务师行业 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贵州省税协关于2020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版权所有: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3号税务大厦23楼2307 联系电话:0851-86900033 投稿邮箱:gz52ctaa@cctaa.cn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黔ICP备17008512号